关于开展我院学生2011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2011/11/28 15:55:57  阅读数:  

    201132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我院学生2011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

         

     

    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特别是耐力素质的提高,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009),决定于201111月至20124月,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

     20111029,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在湖南长沙启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省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再短期内举行起跑仪式并认真做好冬季长跑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冬季长跑活动。我院决定于2011122(周五)1600在图书馆前举行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冬季长跑活动,安排长跑活动时充分与体育课、早操和课外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辅导员和体育教师在活动中的组织、指导作用,促进学生耐力素质的提高。每位高校学生参加冬季长跑每天长跑距离基数为2000。学院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进行表彰;各系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将记入本人档案。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学生    阳光体育     长跑     通知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11128日印发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光办〔2011009

    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

    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2007 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来,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组织和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学生冬季长跑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和成效,为学生体质的增强做出了积极努力。2010 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表明,学生喜欢长跑活动的比例和参与率有了明显提高。为巩固工作成果,让学生养成冬季坚持长跑锻炼的良好习惯,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111月至20124月,继续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冬季长跑活动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意义,要把冬季长跑活动和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结合起来,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教育、体育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广泛发动,促进该项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因校制宜,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学生长跑时间。学校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动全校师生积极参加。

    三、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冬季长跑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校园海报和网络等各类宣传工具,对学生、家长宣传冬季长跑和学校体育的重要意义。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阳光体育互动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上建立冬季长跑活动专题,展示各地学校参与情况和特色活动。

    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报表扬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单位,地方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活动开展好的学校予以表扬和鼓励

    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智勇,电话:01051288227,传真:01084098849Email: sunnysports@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605室,邮编:100007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